宝兴县公安局
办理《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》事项指南
一、法定依据
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》第四条:申请开办旅馆,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,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,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后,方准开业。
二、申请条件
第三条:开办旅馆,其房屋建筑、消防设备、出入口和通道等,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
三、申报材料
1、申请报告
2、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》
四、办理程序
1、提交申请和有关材料
2、进行审查
3、核发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
五、办理时限
承诺时限:5日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宝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电话:2309512
七:投诉电话
宝兴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:6821701
宝兴县公安局:110 2309500
网 址:http://www.bxga.n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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