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平安行动”开展以来,我局坚持“严”字当头,充分履行公安职能职责,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,在警校共建“平安校园”专项整治行动中,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校园安全和侵害师生人身、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。近日,依法快速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,拉开了“平安校园”专项整治的序幕。
2012年02月23日中午12时许,穆坪派出所接到电话报警称:宝兴县中学内有人闹事。所领导庚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,在疏散围观学生后立即展开走访调查。经查:姚某(穆坪镇人,22岁)得知在宝兴县中学就读的妹妹与同学发生纠纷后,邀约龚某(穆坪镇人,19人)、吴某(灵关镇人,19岁)、和胡某(灵关镇人,18岁)等人欲到宝兴县中学寻仇。在办理入校手续过程中,姚某与学校保安何某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抓扯。龚某、吴某和胡某等人见状上前和姚某一起对保安何某实施殴打。该校老师何某、保安郑某和学生何某上前阻止时亦被四人殴打,导致该校保安何某、老师何某、学生何某和保安郑某四人受伤住院。
此案发生在校园内,且侵害对象有教师、学生和学校保安,社会反响大,影响极其恶劣。为有效遏制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,有力震慑违法犯罪人员,增强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感,及时消除社会影响,我局高度重视,合理调配警力,组织民警分组迅速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,确保案件快侦快破。
2月24日凌晨,经过办案民警连夜奋战,在违法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,我局依法分别给予违法嫌疑人姚某、龚某、吴某和胡某四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500元罚款之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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